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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志权决定逮捕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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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志权决定逮捕】广东省委原常委、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日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曾志权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来源:最高检微博 编辑:杨子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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